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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联合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检查
  本报讯(记者 梅浩)6月12日,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区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联合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中,各检查组先后前往各品牌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重点对在售电动自行车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拼装、拆改限速,是否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销售门店证照是否齐全,销售产品是否有产品质量合格证等情况进行了检查,要求各销售门店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售卖电动自行车,不得误导消费者加装、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
  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提醒广大市民,购买电动自行车时要看品牌、查装置,选择具有生产许可证的电动自行车,同时注意查看电动自行车是否具备欠压、过滤(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护功能。一旦发现商家存在改装电池舱、增加续航、改装提速等违法现象,要自觉抵制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今年以来,我区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四次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联合执法检查,出动检查人员75名,检查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销售门店20多个、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维修门店2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