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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两项补贴”标准惠及我区2.3万名残疾人
  本报讯(记者 姜婷)近日,记者从区民政局获悉,我市从今年10月1日起,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简称“两项补贴”)标准。这是继2022年全市再次统一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惠及全区2.3万名残疾人。
  “两项补贴”标准调整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现在的90元;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90元提高到现在的10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现在的9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重庆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中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符合政策衔接条件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重庆市户籍,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符合政策衔接条件的一、二级残疾人。
  “本次调整‘两项补贴’惠及我区2.3万名残疾人,每年度将多发放362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申请人可到乡镇街道或通过‘渝快办’等相关政务服务申请受理平台提出申请,不受户籍地限制,补贴仍由原户籍地审核发放。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代理人或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工作人员介绍。
  截至今年9月底,我区共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12816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17444人。2020年至今,全区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1.2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