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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
  户某盗窃案
  2021年2月9日17时许,开州人户某(17岁)离家出走到网吧上网,后来没钱上网了,户某便从网吧后门进入小区寻找作案机会,当发现一户人家没人后,便进入室内实施盗窃,盗走现金11000元后逃离现场,所盗的现金都被其用于上网、打游戏充值等。户某某后因盗窃罪,被开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500元。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本案中的户某某因为长期沉迷于网络无法自拔,只要没钱就去偷,他已经多次因盗窃被开州区人民法院判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