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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升级特殊人才职称申报评审“绿色通道”
近五年业绩符合条件的可直接申报正高职称
  为进一步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凸显不拘一格选拔人才,优化人才发展环境,近日,市人力社保局聚焦“416”科技创新战略布局和“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发展需求,修订出台新的《重庆市特殊人才职称评审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
  新《办法》明确,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中确有真才实学、能力和业绩突出、业内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急难险重任务中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内地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申报评审特殊人才职称,适用本办法。
  同时,高校教师系列特殊人才职称评审权限已下放至所有高校,教育系统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专业特殊人才职称评审权限已下放至双一流学科建设B+及以上高校,各高校应按规定制定本校特殊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和条件,专业技术人才申报相应的职称,按规定报所在学校自主评审。
  新《办法》还明确了申报条件。比如,有基本工作量或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如教师课时量、医生临床工作量或支教、支医工作经历等)须符合相应要求;经2名取得正高级职称5年以上的同行专家实名举荐(援外、援藏、援疆、援青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除外)。
  此外,新《办法》还特别提出,有其他确有真才实学、能力和业绩突出,得到业内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近五年以来业绩成果符合《特殊人才申报职称业绩成果参照表》的,可直接申报相应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
  另悉,特殊人才职称申报评审“绿色通道”设立以来,共评审通过高级职称2054人,有效增强人才获得感、幸福感、归属感,营造了爱才、惜才的良好人才生态环境。
  (来源:《重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