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人大常委会公告
〔十八届〕第59号
重庆市开州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谭晓均辞职的决定
(2024年11月12日重庆市开州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细则》的有关规定,重庆市开州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谭晓均辞去重庆市开州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谭晓均的重庆市开州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重庆市开州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谭晓均辞职的决定
(2024年11月12日重庆市开州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细则》的有关规定,重庆市开州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谭晓均辞去重庆市开州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谭晓均的重庆市开州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重庆市开州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