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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升级版”来了
涉及汽车、家装、绿色智能家电、电动自行车等
  8月22日,“重庆市2024年加力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新闻发布会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我市在上半年推进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基础上,日前新出台了《重庆市加力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及配套系列文件,对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补贴政策予以全面优化升级。
  《方案》尤其引人关注的是,我市对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家装消费贷款贴息等政策给予优化升级调整,新制定出台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等政策。例如,汽车置换更新最高补贴标准由3000元提高至1.2万元、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最高补贴2000元、家装消费贷款贴息最高补贴4000元。
  汽车报废更新每辆最高补贴2万元
  今年以来,我市为促进消费,推出了“爱尚重庆”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等政策举措,产生了良好效果:1—7月,全市限额以上单位新能源汽车、家电、建筑及装潢类材料零售额分别增长14.5%、6.0%、6.1%。
  在此基础上,我市对促进消费持续“加码”。
  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方面,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信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由原来的1万元/辆、7000元/辆,分别提高至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2万元/辆、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1.5万元/辆。
  自今年4月24日起申请补贴的消费者,按照新标准执行补贴,已按原政策标准兑付的,将按新标准予以补齐。消费者按新标准申请补贴,相应报废机动车须在今年7月25日及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自8月16日起,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消费者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应于2025年1月10日24时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通过支付宝、抖音、微信、云闪付等平台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清晰、完整、准确填报提交申报材料。经市级相关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相应补贴资金将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到消费者银行借记卡上。
  汽车置换更新最高补贴1.2万元
  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方面,转让了今年5月20日及以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旧车,并于5月2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重庆市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由原实施的分档补贴政策(20万元及以上补贴3000元,20万元以下补贴2000元),调整为按新购车裸车价发票金额的6%、最低不低于3000元、最高不超过1.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卖旧车后购置燃油车的,也可以享受补贴。于8月20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燃油乘用车新车的,按新购车裸车价发票金额的5%、最低不低于2000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符合补贴条件的,请于明年1月10日24时前通过关注“重庆商务委”微信公众号(点击“政民互动”栏目,选择“车补申报”菜单)、“爱尚重庆”微信公众号(点击“系列活动”栏目,选择“车补申报”菜单)或扫描“重庆市汽车置换补贴申报系统二维码”进入我市“汽车消费补贴政策网上申报系统”,提交相关材料。审核合格后,补贴资金将直接发放到银行卡上。
  家装消费贷款按年利率2%贴息
  今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参与活动银行借贷用于旧房装修、局部换新的消费贷款,将贴息时间由原来的6个月延长至最长12个月,贴息标准提高到“按年利率2%、最高不超过4000元”予以贴息。
  符合贴息条件的,请于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通过“重庆市商务委”微信公众号(点击“政民互动”栏目,选择“家装贷款贴息申报”菜单)、“爱尚重庆”微信公众号(点击“系列活动”栏目,选择“家装贷款贴息申报”菜单)或扫描“2024重庆家装厨卫消费品换新贷款贴息申报二维码”链接跳转至“2024重庆家装厨卫消费品换新贷款贴息政策申报系统”,提交申报申请。
  绿色智能家电每类每件最高补贴2000元
  今年8月26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经市商务委官网公布的参与零售商所属门店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含激光电视)、空调(含家用中央空调)、电脑(品牌机,含笔记本电脑,不含平板电脑、组装机)、热水器(含电热水器、壁挂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洗碗机、净水器、投影仪等11类家电产品的,按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销售价格15%、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销售价格20%的标准给予政策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鼓励参与政策实施的零售商对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消费者再叠加给予产品成交价2%、最高不超过200元的补贴。
  消费者购买家电后,请下载银联“云闪付”App,在“重庆家电补贴专区”,自主申领家电补贴资格码,然后通过专用收款设备付款,即可直接享受补贴。
  电动自行车按500元/辆定额补贴
  今年8月20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重庆市内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交售了8月20日及以前已在我市公安部门登记在本人名下的电动自行车,并在市内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可享受500元/辆的补贴。
  符合补贴条件的,请于明年1月10日24时前通过关注“重庆商务委”微信公众号(点击“政民互动”栏目,选择“电动自行车补贴”菜单)、“爱尚重庆”微信公众号(点击“系列活动”栏目,选择“电动自行车补贴”菜单)进入我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网上申报系统”,提交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即可享受补贴。
  (来源:《重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