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雷晓玲同志辞去重庆市开州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4年5月16日重庆市开州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细则》的有关规定,重庆市开州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雷晓玲辞去重庆市开州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特此公告。
重庆市开州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