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维权不止步 守护消费安全线
文章字数:2163
本报记者 程超
在消费活动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困扰——买的车子不能上车牌、看电影时被强制额外消费、孩子在游戏时受伤……当你自身利益受损时,是否想到可以依法维权?
近年来,开州区消费者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消委会)从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直面消费者,认真处理每一起举报投诉,用实际行动做到让消费者放心、让群众满意。
A 4S店老板跑路新车不能上牌
2023年9月21日,胡女士等12名消费者向区消委会投诉称:2023年5月至8月,在重庆市荣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分别购买了12辆荣威牌汽车。同年8月12日,该公司停业,其购买的车辆合格证没有提供给消费者,导致消费者无法给新车上户。消费者要求退车或提供车辆合格证。
区消委会调查得知,重庆市荣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实际经营者吴某勇因拖欠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资金以及其他债务纠纷而“跑路”,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扣押了该公司多辆新车的车辆合格证。区消委会通过多种渠道联系到了吴某勇的哥哥吴某波。吴某波同意和区消委会一起,协商解决这起汽车销售纠纷,但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区消委会支持12名消费者以集体诉讼方式维权,涉案金额共100余万元。胡女士第一个提交诉状,将重庆市荣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列为被告,将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列为第三人。2023年10月23日,区法院正式立案。同年12月12日,区法院以简易程序审理此案。区消委会秘书长徐红莲发表支持起诉意见。
区法院审理认为,胡女士购买车辆的行为并无过错,属于善意购买人,已善意取得了涉案车辆的所有权。车辆与车辆合格证、车钥匙为主物与从物关系,从车辆买卖的交易习惯来看,车辆合格证、车钥匙与车辆都一并交付给买受人,同属买受人。胡女士已取得涉案车辆的所有权,意味着同时取得了涉案车辆的合格证和车钥匙的所有权,因此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无权占有涉案车辆的合格证和车钥匙。
2024年1月11日,区法院一审判决第三人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将涉案车辆的合格证和车钥匙交付给胡女士;被告重庆市荣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退还胡女士车辆购置附加税6400元。原被告双方均未上诉,该判决已生效。不久前,胡女士为新车成功办理了上户手续。
B 看电影额外消费钱虽不多但违法
2023年1月27日,区消委会文峰分会接到消费者李女士投诉称:前一天,她前往开州区某电影院观影,由于电影为3D电影,需要使用3D眼镜,但在检票时,检票人员告知3D眼镜需要单独付费,于是李女士向前台询问。前台工作人员告知眼镜一直以来都是收费的,时间已经持续很久。当李女士告诉她3D眼镜收费违反规定,前台工作人员傲慢轻蔑地回复:“那你去投诉吧。”后面两人一直僵持,随行的母亲掏了11元才进入观看。回家后李女士越想越委屈,于是打电话进行了投诉。
区消委会文峰分会接到投诉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负责调查处理。工作人员首先与消费者李女士进行了电话联系了解情况,随后到该电影院核实。工作人员根据核实情况,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商家同意退还投诉人购买3D眼镜的费用11元,消费者李女士表示接受。
3D眼镜是观看3D影片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提供3D眼镜是观影服务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消费者按照3D电影的票价购买了观影服务,影院经营者就应当依约向消费者提供满足观影要求的全部服务,包括向消费者提供3D眼镜等观影设施。影院自行将自身应当承担的服务义务拆分开来,转嫁给消费者,加重消费者负担,违背公平诚信。
C 儿童游乐馆摔伤协商获赔3万元
2023年9月1日上午,区消委会临江分会接到一起消费者现场投诉称:2023年7月22日下午2时左右,胡女士带着儿子彭某到临江镇某游乐馆的蹦床玩耍。在玩耍过程中,彭某摔伤,经医院检查发现其左手关节骨折。截至2023年9月1日,已产生医疗费用2万余元。投诉方要求被投诉方赔偿其全部医疗费、营养费及交通费共计4万余元,该游乐馆不予认可。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立即对此事开展调查,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并对双方展开了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首先告知胡女士对自己的儿子未尽到监护义务,自己应负部分责任。对于游乐馆一方,根据《民法典》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条文规定,游乐馆应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消费者在游乐馆受到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经工作人员多次与投诉方及被投诉方沟通、协调,于2023年9月6日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游乐馆向胡女士一次性支付赔偿投诉方医疗及其他费用共计3万元。
根据《民法典》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条文规定,游乐馆经营者对进出游乐场所玩耍的孩子要进行看管、监护,并告知其看护人员相应设施的安全风险以及必要的防范措施。同时,消费者在携带儿童到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消费时,也应小心看护,避免造成伤害。
保护消费者权益,不能仅靠“3·15”一日之功。近年来,区消委会树立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理念,热情受理每一起投诉,认真调解处理每一件消费纠纷。截至目前,区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案件465件,处理465件,解决率为100%;直接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77万余元,接待消费者来访、来电消费咨询共计723人次。
在消费活动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困扰——买的车子不能上车牌、看电影时被强制额外消费、孩子在游戏时受伤……当你自身利益受损时,是否想到可以依法维权?
近年来,开州区消费者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消委会)从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直面消费者,认真处理每一起举报投诉,用实际行动做到让消费者放心、让群众满意。
A 4S店老板跑路新车不能上牌
2023年9月21日,胡女士等12名消费者向区消委会投诉称:2023年5月至8月,在重庆市荣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分别购买了12辆荣威牌汽车。同年8月12日,该公司停业,其购买的车辆合格证没有提供给消费者,导致消费者无法给新车上户。消费者要求退车或提供车辆合格证。
区消委会调查得知,重庆市荣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实际经营者吴某勇因拖欠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资金以及其他债务纠纷而“跑路”,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扣押了该公司多辆新车的车辆合格证。区消委会通过多种渠道联系到了吴某勇的哥哥吴某波。吴某波同意和区消委会一起,协商解决这起汽车销售纠纷,但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区消委会支持12名消费者以集体诉讼方式维权,涉案金额共100余万元。胡女士第一个提交诉状,将重庆市荣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列为被告,将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列为第三人。2023年10月23日,区法院正式立案。同年12月12日,区法院以简易程序审理此案。区消委会秘书长徐红莲发表支持起诉意见。
区法院审理认为,胡女士购买车辆的行为并无过错,属于善意购买人,已善意取得了涉案车辆的所有权。车辆与车辆合格证、车钥匙为主物与从物关系,从车辆买卖的交易习惯来看,车辆合格证、车钥匙与车辆都一并交付给买受人,同属买受人。胡女士已取得涉案车辆的所有权,意味着同时取得了涉案车辆的合格证和车钥匙的所有权,因此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无权占有涉案车辆的合格证和车钥匙。
2024年1月11日,区法院一审判决第三人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将涉案车辆的合格证和车钥匙交付给胡女士;被告重庆市荣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退还胡女士车辆购置附加税6400元。原被告双方均未上诉,该判决已生效。不久前,胡女士为新车成功办理了上户手续。
B 看电影额外消费钱虽不多但违法
2023年1月27日,区消委会文峰分会接到消费者李女士投诉称:前一天,她前往开州区某电影院观影,由于电影为3D电影,需要使用3D眼镜,但在检票时,检票人员告知3D眼镜需要单独付费,于是李女士向前台询问。前台工作人员告知眼镜一直以来都是收费的,时间已经持续很久。当李女士告诉她3D眼镜收费违反规定,前台工作人员傲慢轻蔑地回复:“那你去投诉吧。”后面两人一直僵持,随行的母亲掏了11元才进入观看。回家后李女士越想越委屈,于是打电话进行了投诉。
区消委会文峰分会接到投诉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负责调查处理。工作人员首先与消费者李女士进行了电话联系了解情况,随后到该电影院核实。工作人员根据核实情况,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商家同意退还投诉人购买3D眼镜的费用11元,消费者李女士表示接受。
3D眼镜是观看3D影片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提供3D眼镜是观影服务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消费者按照3D电影的票价购买了观影服务,影院经营者就应当依约向消费者提供满足观影要求的全部服务,包括向消费者提供3D眼镜等观影设施。影院自行将自身应当承担的服务义务拆分开来,转嫁给消费者,加重消费者负担,违背公平诚信。
C 儿童游乐馆摔伤协商获赔3万元
2023年9月1日上午,区消委会临江分会接到一起消费者现场投诉称:2023年7月22日下午2时左右,胡女士带着儿子彭某到临江镇某游乐馆的蹦床玩耍。在玩耍过程中,彭某摔伤,经医院检查发现其左手关节骨折。截至2023年9月1日,已产生医疗费用2万余元。投诉方要求被投诉方赔偿其全部医疗费、营养费及交通费共计4万余元,该游乐馆不予认可。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立即对此事开展调查,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并对双方展开了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首先告知胡女士对自己的儿子未尽到监护义务,自己应负部分责任。对于游乐馆一方,根据《民法典》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条文规定,游乐馆应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消费者在游乐馆受到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经工作人员多次与投诉方及被投诉方沟通、协调,于2023年9月6日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游乐馆向胡女士一次性支付赔偿投诉方医疗及其他费用共计3万元。
根据《民法典》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条文规定,游乐馆经营者对进出游乐场所玩耍的孩子要进行看管、监护,并告知其看护人员相应设施的安全风险以及必要的防范措施。同时,消费者在携带儿童到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消费时,也应小心看护,避免造成伤害。
保护消费者权益,不能仅靠“3·15”一日之功。近年来,区消委会树立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理念,热情受理每一起投诉,认真调解处理每一件消费纠纷。截至目前,区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案件465件,处理465件,解决率为100%;直接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77万余元,接待消费者来访、来电消费咨询共计723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