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我区开展“文明行为促进月”宣传活动
  本报讯(记者 席新金)3月8日,由区委宣传部主办的“文明行为促进月”宣传活动在铁桥镇金沙村举行。
  本次活动活动以“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建文明城”为主题,以文明行为宣讲、文艺汇演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文艺汇演现场,一个个精彩纷呈、寓教于乐的文艺节目相继上演,既有歌颂新时代的歌舞,也有蕴含文明理念的小品,让观众在享受视听盛宴的同时,自觉树立文明意识,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推动形成有礼、有序、有爱、有感的社会文明风尚。
  在宣讲中,志愿者向群众发放《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并结合身边事例进行讲解,引导群众提升文明素质、树立文明理念。
  据了解,《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规定,每年3月为重庆文明行为促进月,将集中开展文明行为宣传、实践活动。今年3月为重庆第四个文明行为促进月,我区将依托各乡镇街道,陆续开展各具特色的文明行为促进月宣传活动,推动《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深入人心、融入生活,切实提高群众文明素质,为加快建设“一极两大三区”现代化新开州贡献文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