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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2月21日在重庆市开州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德伟


  各位代表:
  我代表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市委六届和区委十五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市五检会“2266”工作目标和区委工作部署,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紧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主线,以“质量建设提升年”“全面建设推进年”为抓手,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促进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新理念新要求在开州全面落地落实,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一年来,办理各类案件1617件,其中,审查逮捕368件489人,批捕376人、不捕113人,不捕率23.11%;审查起诉674件956人,起诉637人、不诉319人,不诉率33.37%;办理诉讼监督案514件、公益诉讼案47件、控告申诉案14件。
  这一年,开州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交出了年度业务目标考核高分报表,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排名全市第1,民事行政检察排名全市第2;入选最高检、市检察院典型案例7件、优秀检察建议4件;获得集体荣誉14项,被国家税务总局、最高检等6部门联合表彰为“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成绩突出集体”;32人次获得各级表彰,1人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巾帼标兵”称号,1人获评“全国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成绩突出个人”。
   一、坚持为大局服务,在依法能动履职中贡献检察力量
  我们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向社会传递法治正能量。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开展反渗透反颠覆反邪教斗争,起诉邪教类犯罪7件17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批捕起诉涉黑恶案件3件5人。起诉严重暴力、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314件555人。守牢金融安全法治防线,起诉洗钱犯罪案2件2人,办理的蒋某某信用卡诈骗、洗钱案被市检察院评为金融类犯罪典型案例。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险性小的嫌疑人不批捕77人、不起诉301人,最大限度减少对抗、增进和谐。对861名认罪认罚的被告人提出从宽处理意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环节适用率93.21%。
  护航川渝万达开地区统筹发展。围绕市委“一号工程”重点任务,深挖川渝检察协作潜力,会同万州区、梁平区、开江县检察院出台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衔接协作机制,会同宣汉县检察院出台检察禁毒协作工作措施19条,开展毒品案件办理检警同堂培训,促进跨区域执法司法一体化。强化办案调查协作和线索移送,协助宣汉县检察院侦破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1件、督促两地林业部门整治林木行业经营违法活动2起。
  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安商护企”专项行动,批捕起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0件30人。深挖民企“蛀虫”,起诉职务侵占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6人。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出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措施6条,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3人,为14家企业常态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成功办理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挂牌督办的向某辉等7人特大制售假冒名牌运动鞋案,针对造假售假监管漏洞制发的检察建议,被评为全市十大优秀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创新检警协同促社会治理模式,联合区公安局向企业制发法律风险提示函8份,督促完善规范管理制度。
  积极助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一体抓好惩处、治理与发展,推动生态环境系统性司法保护。深化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改革,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案20件29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追缴生态损害赔偿金23万元;办理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7件、行政诉讼非诉执行监督案1件,督促有关单位清除垃圾1000余吨,治理矿山地质环境土地50余亩,追缴生态修复金15万元,助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联合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对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破坏林业、野生动物资源案件,督促当事人参与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巡山巡河、法治宣传等社会公益服务。
  自觉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强化职务犯罪检察,积极参与国有企业、粮食、工程建设等领域腐败问题整治,助力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细化落实监检衔接机制,提前介入并批捕起诉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深入推进行贿受贿一起查,起诉的向某勇行贿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追缴其违法所得277万元。
  二、坚持为人民司法,在增进民生福祉中释放检察温度
  我们始终把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作为一切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持续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守护老百姓“钱袋子”安全,起诉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68件110人,为群众追赃挽损6000余万元。守护群众美好生活,起诉食品安全犯罪3件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批准逮捕组织驾校考试作弊案5件14人;提前介入并批准逮捕贩卖含有新型毒品的电子烟犯罪团伙21人;督促有关单位对87个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点进行卫生整改,整治医疗美容虚假宣传、非法经营行为4起。
  擦亮未检工作品牌底色。扎实开展“莎姐守未”专项行动,深化完善惩治犯罪、教育矫治、维护权益、预防犯罪于一体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性侵未成年人犯罪43人、组织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犯罪8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以“家庭+司法+社工”模式,帮助20名涉罪未成年人回归家庭、重返校园、考取大学。以司法保护撬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融通发力,联合多个部门为24名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指定监护,为13名未成年人解决上户、就学、生活保障等问题。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持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为全区中小学校赠送《检察日报》,开展法治宣讲25场,覆盖万余人。
  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实施“检察蓝”协助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犯罪案3起。推动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督促有关单位缴纳涉及1100万元合同的工资保证金,办理的行政公益诉讼案被市检察院评为“护农优商”典型案例。以“百企千家·惠民有感”专项活动为抓手,支持涉弱势群体起诉15件,帮助农民工、老年人追讨“血汗钱”“赡养费”39万元。通过诉前磋商,推动公立医疗机构落实免收老年人就医普通诊察费政策,切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贯彻新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督促全区各类学校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工作制度。
  尽心竭力助推乡村振兴。开展“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专项监督,督促16个乡镇整改农村饮用水源地问题,推动新建污水管网设施2处、治理河道面源污染4处,守住2.4万名群众饮用水安全底线,办理的系列案件获评全市检察机关司法为民优秀案例。支持区林业局提起廖某某非法猎杀野生动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该案入选重庆市第二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为25名涉案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45万元。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优势,大德镇驻村工作队为群众发放“普法宣传单”1000余份。
  用心用情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对群众信访做到“件件有回复”,促进刑事和解25件25人,领导干部包案化解首次信访案件7件。打造群众身边的听证室,建成运行区法治文化公园申诉信访案件联合化解办公室,组织检察听证99次。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围绕办案发现的婚姻登记、农村道路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问题,向有关单位、企业提出防范风险、堵漏建制的检察建议28件,促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5次,以诉源治理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区级部门、镇乡街道综合目标考核,实现检察建议从“办理”向“办复”转变。
  三、坚持为法治担当,在强化法律监督中展现检察作为
  我们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不断提高司法规范化水平和法律监督能力,严格依法办案,守好司法公正底线。
  力求不枉不纵,深化刑事检察。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实质化运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同步预审、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6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9件,办理的邓某某诈骗纠违案、李某甲等3人运输毒品纠违案,被市检察院作为案件范例编入侦查监督工作指引。对涉嫌犯罪的监督立案11件,追捕2人,追诉漏犯12人、漏罪19条;对不构成犯罪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批捕36人、不起诉18人,监督撤案44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起刑事抗诉2件。深化“派驻+巡回”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32件,监督意见采纳率100%。
  力求案结事了,优化民事检察。坚持依法监督与和解息诉相结合,提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23件,提出改进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的检察建议28件。办理的王某等人诉某公司劳务工资虚假诉讼系列案,被列为全市第一批虚假诉讼监督挂牌督办案件,办案质效获市检察院表扬;办理的张某某与黄某某民间借贷再审检察建议案,先后获评最高检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典型案例、2020-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虚假诉讼监督白皮书典型案例、全市检察机关“百企千家·惠民有感”专项活动典型案例。坚持法定性与必要性相结合,对不符合监督条件的案件,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决定,通过释法说理、公开听证,做好当事人服判息诉罢访工作,切实维护法院裁判权威。
  力求取信于民,强化行政检察。认真落实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职能定位,完善诉讼内监督和诉讼外监督“双轮”驱动,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22件,均获得相关单位支持。主动融入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新格局,与区法院、区司法局联合设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1件。统筹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联合区纪委监委、区司法局挂牌成立“纪检司”行政执法联动监督办公室,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14件,行政机关采纳检察意见并全部作出行政处罚。办理的向某权诉某单位行政行为审判程序监督案,制发的检察建议获评最高检优秀检察建议书。
  力求双赢共赢,规范开展公益诉讼。着力保护国有财产,督促相关单位收缴耕地占用税款515万元、水资源费106万元、土地划拨价款756万元、园区厂房租金165万元。贯彻文物保护法,创新建立跨“部门+区域”的“双协作”文物保护机制,推动区文化旅游委、属地乡镇加强对杨柳关红四军战壕遗址、平浪箭楼、乌杨古刹等文物的修缮保护。联合区林业局共建汉丰湖生态司法修复基地,打造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平台。办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安全生产、英烈保护、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新增法定领域公益诉讼案7类10件。落实建议提案衔接转化机制,吸纳代表委员参与诉前磋商、回头看20余次。邀请70余名代表委员、民主党派人士、律师、记者担任“益心为公”志愿者,收到案件线索21条、成案18件,办理的河道非法采砂问题行政公益诉讼案,被市检察院评为“益心为公”典型案例。
  力求司法公正,依法开展检察侦查。依法履行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损害司法公正犯罪的侦查职责,对1名司法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对证据不足、有争议的案件,坚持“补充”不替代,开展自行补充侦查17件,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
  四、坚持为队伍赋能,在凝心铸魂固本中锻造检察铁军
  我们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紧扣“固强补弱求极致、全面发展争一流”工作思路,着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
  加强政治能力建设。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持续推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政治底色。全面加强党建引领,成立“885”三项重点任务及区委“五个一批”工作领导小组,打造“排头兵”“服务先锋”等品牌,促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坚持“首题必政治”,召开党组会23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0次。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重大案事件请示报告制度,向上级请示报告29次,获区委主要领导批示7次,确保政令检令畅通。
  提升队伍业务素能。注重人才培养,选派7名干警赴上级检察院挂职顶岗锻炼。强化实战实训、岗位练兵、同堂培训,邀请市委党校、国家检察官学院重庆分院、全市检察教育培训讲师团等专家学者、业务标兵能手来院授课,举办开检“小课堂”,组织开展政治、业务学习培训525人次,8人入选上级检察机关标兵能手、人才库。开展社会治理调研课题11项,撰写的“6+1+N”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资政报告获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肯定性批示,被市委党校评为《领导视窗》年度优秀资政报告。强化交流互鉴,组织赴深圳、昆明、达州及九龙坡区、江北区等地检察院学习先进经验。
  数字赋能检察工作现代化。构建“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工作模式,全面运用最高检、市检察院发布的28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探索建设“莎姐守未一朵云”暨“未保云”平台,深度融入市委政法委“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风险管控”应用体系建设,协同区委政法委谋划“家庭成长环境风险防控一件事”,获市政府审核通过,作为市级应用子场景赋权开州试点。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从严管党治检主基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10次、检务督察17次。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提醒、批评教育40余人次。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填报重大事项92件,同比上升170%。开展“家风助廉·青春倡廉”格言警句创作评比、“清风润万家·家书传家风”活动,从紧从严推进区委破“四风”促“四改”作风提升行动。
  五、坚持为权力加锁,在强化制约监督中提升检察公信
  我们牢固树立法律监督机关更应接受监督的理念,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检,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优化规范案件管理。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完善考核体系,优化检察官权力清单。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压紧压实案件办理责任,开展案件质量评查220件,坚决做到“放权”和“管权”并重、管案和管人结合。强化律师执业权益保障,办理阻碍律师执业权利案7件,服务律师网上阅卷42次,现场接待律师245人次。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严格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专题报告检察工作5次。认真落实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关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调研指导意见,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和预警预测。就检察建议落实情况接受区人大常委会视察,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建议工作。积极参加区人大常委会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询问,助力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社区矫正法》贯彻实施情况,确保法律正确实施。持续深化检务公开,依法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756条。用心用情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50余人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司法办案97人次,组织“检察开放日”活动4场,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让公平正义在阳光下可见可触可感。
  各位代表!迈上新征程,检察工作欣逢最好发展时期。过去的一年,我们紧盯业务短板,靶向发力,多项业务指标考核位居全市检察机关前列。过去的一年,我们凝心聚力、踔厉奋发,护平安、助发展、守公正。过去的一年,我们聚焦基础保障建设,积极争取市区各级领导支持,推动办公楼危旧改造、办案用房规范化改建等10余个项目,院容院貌得到改善。这些成绩的取得,最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掌舵领航,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的热忱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司法理念还需进一步与时俱进,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还有差距;二是队伍履职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干警综合素能与新时代检察工作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还有差距;三是“四大检察”业务发展还不够平衡、充分,补短板、强弱项还需要有更多实招硬招。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并着力加以改进。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开州检察总体思路是: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和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市委、区委及上级检察机关工作要求,认真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紧紧扭住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中心任务,坚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持续在守正创新、巩固深化、完善提升上下功夫、求实效,奋力推进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建设,以高质效法律监督更好服务“一极两大三区”现代化新开州建设走深走实。
  (一)以更高的思想自觉强化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巩固主题教育长效机制,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密围绕市委六届四次全会作出的强化稳进增效、除险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强企工作导向,贯彻市委“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区委十五届五次全会各项决议决定,细化落实党建统领三项重点任务工作体系,持续推进党建与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重大案事件等请示报告制度,切实做到“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市委、区委和上级检察院有要求,开州检察见行动求实效”。
  (二)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护航发展大局。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深化服务川渝万达开地区统筹发展,完善跨区域案件管辖、线索移送、协作办案等工作机制。严惩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大力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深化“河(林)长+检察长”机制,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积极运用检察听证、司法救助、检察建议,推动类案治理,实现以“诉”促“治”,助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以更高的法治自觉办好民生实事。积极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劳动就业、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公共安全、生态环境问题加强法律监督,联合相关部门整治隐患。有效发挥支持起诉、司法救助、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职能,保护弱势群体、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持续深化“莎姐守未”专项行动,着力推进“6+1+N”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健全完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机制,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领导干部包案、司法办案释法说理等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以更高的检察自觉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始终遵守法律规定、遵循司法规律、恪守职能边界,不断拓宽法律监督的广度和深度,通过履职办案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做到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健全与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工作协调长效机制,依法履行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和检察侦查等法定职责,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积极探索数字检察发力点,以数字革命推动法律监督思维、机制、方式嬗变。
  (五)以更高的行动自觉打造过硬队伍。加强内部监督办案制度建设,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常态化开展专业培训、岗位练兵活动,健全优秀年轻干部日常发现、跟踪培养、适时使用、从严管理常态化工作机制。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落实代表、委员、监督员意见建议,永葆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本色。
  各位代表!行者方致远,奋进正当时。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的赶考路上,区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凝心聚力、唯实争先,努力为新中国成立75周年献礼,为建设“一极两大三区”现代化新开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词解释
  “安商护企”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推动经济企稳恢复提振政策措施的要求,2023年5月市检察院决定开展“安商护企”专项行动,聚焦企业急难愁盼问题,优化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措施方法,持续提升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实效,帮助更多的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
  “莎姐守未”专项行动 “莎姐”源自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一名叫王莎的女检察官。经过20年的打造,“莎姐”成为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重庆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工作品牌,曾三次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2023年,在市委政法委大力推动下,“莎姐”品牌迭代升级为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品牌。
  “百企千家·惠民有感”专项活动 按照最高检、市委工作要求,市检察院于2023年2月至2024年2月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民事行政检察“百企千家·惠民有感”专项活动,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加大涉企、涉弱势群体两类重点案件的办理力度,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积极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改进检察服务,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长江生态检察官 重庆市三级检察院均设立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配备长江生态检察官,实行“刑事+公益诉讼+民事+行政”四大检察一体化集中办案模式,履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刑事检察、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和环境资源民事行政检察职能。
  检察建议 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一种监督形式,在纠正错误、堵漏建制、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再审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履行审判法律监督职能的一种非诉讼监督方式,是抗诉这一法律监督形式的有益补充。
  诉前磋商 最高检推行的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的一种监督方式。检察机关办案过程中通过圆桌会议等方式,与相关行政机关平等磋商,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增进理解、达成共识,共同解决公益被侵害问题。
  司法救助 对遭受犯罪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被害人,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资助,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的辅助性救助措施。
  虚假诉讼 自然人或者单位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行刑衔接 即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也称“两法衔接”,既包括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正向衔接,也包括司法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的反向衔接,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降格处理等现象发生。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各级检察院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时,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紧盯严重损害公民实体权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等重点案件,综合运用行政检察监督手段与公开听证、心理疏导等方式,加强与法院、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切实解决行政诉讼中“程序空转”的突出问题,发挥好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做好监督纠正及服判息诉工作。
  “三个规定” 2015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3月,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9月,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上简称“三个规定”,旨在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