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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推动府院联动机制体系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本报讯(记者 邓青春 见习记者 罗洁 通讯员 朱大文)近日,区政府、区法院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府院联动机制向体系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助推法治政府及法治开州建设。
  《意见》明确了构建“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加强败诉风险管控”“压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等11项重点内容,形成了全流程府院联动机制,实现良性互动、优势互补、效能叠加,合力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人民法院公正司法。
  《意见》要求,府院双方要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和诉调对接机制,定期研判审判态势,依托行业专业领域调解平台,坚持行政诉讼案件诉前调解、诉中化解、诉后和解、联合疏解全过程推进,提升行政审判质效。区法院每季度抄告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情况,区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要加强对被诉行政机关答辩举证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督促被诉机关按期提交答辩意见和证据材料,对违反司法程序、怠于履职或干预行政审判工作、影响司法公正等情形,及时予以通报并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意见》要求,区政府在应诉中要坚持“凡输必复盘、凡输必追责”的原则,建立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复盘机制,对行政诉讼败诉成因进行全面系统梳理,找到症候,找准症结,加强总结,对败诉案件中出现问题的环节严格倒查追责,绝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于区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各级行政机关应主动、认真、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切实保证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救济和保障。区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负责对行政机关履行裁判文书的内容、方式、时限、程序等进行全过程指导和监督,确保生效裁判文书履行到位。
  《意见》要求,各级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法院司法建议,确保司法建议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回复。区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建立司法建议办理闭环管理机制,全过程指导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办理司法建议,注重问题整改的长效性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及时开展回访,形成工作台账。一经发现行政机关未按规定办结司法建议,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依法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