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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据央视新闻联播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意见》指出,矿山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是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要严格矿山安全生产准入,停止新建产能低于9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水文地质类型极复杂的煤矿。要推进矿山转型升级,分类处置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推进尾矿库闭库销号,实施非煤矿山整合重组,加快矿山升级改造。要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严格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并实施分级管控,定期开展全员全覆盖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风险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矿山企业总部应当加强下属企业监督检查,主要负责人应当定期到生产现场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严禁下达超能力生产计划或者经营指标。
  《意见》还就落实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监察责任、推进矿山安全依法治理、强化组织实施等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