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档案馆关于征集档案资料的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
重庆市开州区档案馆(原开县档案局、开县档案馆)成立于1959年12月,迄今60余年历经三次迁建,现新馆位于云枫街道花仙路18号。新馆于2012年6月破土动工,2016年9月竣工投入使用,占地约4.5亩,建筑面积8563平方米(其中档案库房3500平方米)。现有馆藏清代、民国、文书、科技、会计、声像、照片、实物等各门类档案共411个全宗,约45.2万卷,数字化约30.1万卷、1470万画幅。
档案资料作为历史人文变迁的一种真实记录,完整、准确地记载着社会各阶段发展历程的珍贵信息。一张有纪念意义的老照片,一份珍贵的档案资料,不仅是一个人的独家记忆,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段历史印记。为了依托档案资源持续讲好开州故事,更完整地留存好开州的专属记忆,更好地服务社会大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区档案馆特面向社会各界征集对散存在境内外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门类档案。
一、征集时间
自倡议书发布之日起,长期征集。
二、征集内容
1.新中国成立前开州区内各个历史时期政权机构、社会组织、著名人物的档案。比如能够反映当时开州历史文化以及重大历史事件和著名人物有关的公报、告示、委任状、契约、家谱、电报、报纸、手稿等照片、录音录像、实物(原件)等各门类档案。
2.新中国成立后在开州区经济社会发展中产生重要影响或作出重大贡献的知名人士和重要人物档案。
3.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感动人物等荣誉称号的奖状、奖杯、证书、事迹材料等各门类档案。
4.散存在法人、其他组织和公民个人手中以及散失在境内外、与开州区历史紧密相关、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形式的档案资料。
5.经协商同意,其他具有重要保存与利用价值的档案资料。
三、征集方式
通过自愿捐赠、寄存,友好协商收购、征购等方式征集进馆。
对自愿向档案馆捐赠和寄存珍贵档案资料的个人,区档案馆对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规范整理、数字化后永久收藏,并颁发证书。
四、征集要求
1.凡向区档案馆提供各门类档案资料的人士请附带准确的简要文字说明或者口述记录,如提供照片(黑白彩色均不限)需注明拍摄者、拍摄时间、地点、主要人物及事件等相关内容。提供者需向档案馆提供本人身份证、联系方式及住址等信息,便于永久记载和保存。
2.凡是参与征集活动的照片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如果发生侵权纠纷,后果概由提供者承担。
3.凡是自愿参与征集活动收集进馆的各门类档案资料,区档案馆有权在区内外无偿用于公益事业宣传。凡参与者视为已同意并遵守此项规定。
4.本征集倡议长期有效,最终解释权归区档案馆所有。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重庆市开州区档案馆
电子照片请将发至征集专用邮箱:377386593@qq.com
纸质照片请寄(送):重庆市开州区档案馆(地址:重庆市开州区云枫街道花仙路18号)
联系人:邱雪梅、付榆淮
联系电话:
023-52661031 023-52255560
邮 编:405499
重庆市开州区档案馆(原开县档案局、开县档案馆)成立于1959年12月,迄今60余年历经三次迁建,现新馆位于云枫街道花仙路18号。新馆于2012年6月破土动工,2016年9月竣工投入使用,占地约4.5亩,建筑面积8563平方米(其中档案库房3500平方米)。现有馆藏清代、民国、文书、科技、会计、声像、照片、实物等各门类档案共411个全宗,约45.2万卷,数字化约30.1万卷、1470万画幅。
档案资料作为历史人文变迁的一种真实记录,完整、准确地记载着社会各阶段发展历程的珍贵信息。一张有纪念意义的老照片,一份珍贵的档案资料,不仅是一个人的独家记忆,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段历史印记。为了依托档案资源持续讲好开州故事,更完整地留存好开州的专属记忆,更好地服务社会大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区档案馆特面向社会各界征集对散存在境内外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门类档案。
一、征集时间
自倡议书发布之日起,长期征集。
二、征集内容
1.新中国成立前开州区内各个历史时期政权机构、社会组织、著名人物的档案。比如能够反映当时开州历史文化以及重大历史事件和著名人物有关的公报、告示、委任状、契约、家谱、电报、报纸、手稿等照片、录音录像、实物(原件)等各门类档案。
2.新中国成立后在开州区经济社会发展中产生重要影响或作出重大贡献的知名人士和重要人物档案。
3.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感动人物等荣誉称号的奖状、奖杯、证书、事迹材料等各门类档案。
4.散存在法人、其他组织和公民个人手中以及散失在境内外、与开州区历史紧密相关、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形式的档案资料。
5.经协商同意,其他具有重要保存与利用价值的档案资料。
三、征集方式
通过自愿捐赠、寄存,友好协商收购、征购等方式征集进馆。
对自愿向档案馆捐赠和寄存珍贵档案资料的个人,区档案馆对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规范整理、数字化后永久收藏,并颁发证书。
四、征集要求
1.凡向区档案馆提供各门类档案资料的人士请附带准确的简要文字说明或者口述记录,如提供照片(黑白彩色均不限)需注明拍摄者、拍摄时间、地点、主要人物及事件等相关内容。提供者需向档案馆提供本人身份证、联系方式及住址等信息,便于永久记载和保存。
2.凡是参与征集活动的照片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如果发生侵权纠纷,后果概由提供者承担。
3.凡是自愿参与征集活动收集进馆的各门类档案资料,区档案馆有权在区内外无偿用于公益事业宣传。凡参与者视为已同意并遵守此项规定。
4.本征集倡议长期有效,最终解释权归区档案馆所有。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重庆市开州区档案馆
电子照片请将发至征集专用邮箱:377386593@qq.com
纸质照片请寄(送):重庆市开州区档案馆(地址:重庆市开州区云枫街道花仙路18号)
联系人:邱雪梅、付榆淮
联系电话:
023-52661031 023-52255560
邮 编:405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