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捕鱼 维护生态环境
本报讯(记者 谭建超)“劝君莫捕四月鱼,万千鱼仔在腹中。”近日,大进镇两名男子在河中下笼壶非法捕鱼,被民警抓了个现行。
据悉,近日,大进派出所民警在巡河过程中发现,有人在东河下笼壶非法捕鱼。经过蹲守,民警和大进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发现了两名嫌疑男子在河中捕鱼。经调查,嫌疑人李某、康某为饱口腹之欲,明知是禁渔期,还下河捕鱼,且使用的笼壶属于农业农村部规定的禁用渔具,严重威胁幼鱼生长和水域生态环境。
“经过清点,现场一共查获28个笼壶,查获非法捕捞的水产品2.5公斤。”大进派出所民警陈子鹤介绍,目前,两名嫌疑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民警表示,打击只是手段,保护才是目的。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10年禁捕,广大群众如发现有人非法捕捞,可向公安机关、渔政部门举报,共同维护水域生态环境。
据悉,近日,大进派出所民警在巡河过程中发现,有人在东河下笼壶非法捕鱼。经过蹲守,民警和大进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发现了两名嫌疑男子在河中捕鱼。经调查,嫌疑人李某、康某为饱口腹之欲,明知是禁渔期,还下河捕鱼,且使用的笼壶属于农业农村部规定的禁用渔具,严重威胁幼鱼生长和水域生态环境。
“经过清点,现场一共查获28个笼壶,查获非法捕捞的水产品2.5公斤。”大进派出所民警陈子鹤介绍,目前,两名嫌疑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民警表示,打击只是手段,保护才是目的。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10年禁捕,广大群众如发现有人非法捕捞,可向公安机关、渔政部门举报,共同维护水域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