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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四方责任”案例
  按照中央要求,属地、部门、单位、个人要压实“四方责任”,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从严从实、科学精准开展防控工作,快速控制局部聚集性疫情。
  在疫情防控中,部分省市有少数单位和个人疫情防控意识淡薄,无视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重大风险和隐患,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对此类行为给予了严厉处罚。现将部分不履行“四方责任”的案例进行刊载,希望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广大干部群众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积极支持配合,科学精准抓细抓实疫情防控工作,努力用最小的代价实现最大的防控效果。
  案例1
  记者从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针对本轮疫情期间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不明码标价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辽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3件。在销售防疫用品不执行法定价格措施方面,营口市老边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小雨嘉园店销售的迪盟“医用外科口罩”(生产批号:DM027)加价率220%,营口市老边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普康分店销售的“医用外科口罩”加价率177%,营口市市场监管局已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在哄抬价格方面,葫芦岛市绥中县城郊乡振雨直达生鲜超市将架豆王的销售价格由11.96元/千克涨至30元/千克,涨幅151%,绥中县绥中镇亿达生鲜超市将角瓜(特价)的销售价格由1.98元/千克涨至12元/千克,涨幅506%,绥中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这两家生鲜超市立案重处。辽宁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米面油肉菜蛋等重点民生商品价格监督检查,加大对生鲜超市、农贸市场、零售药房等经营单位检查力度,对违法行为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案例2
  杭州市上城区笕桥街道同心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陈宏等4人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整改弄虚作假问题。3月13日,监督检查发现同心社区封控区内存在隔离户未贴封条或安装管控设施、无人定点管控、有人随意进出等现象,存在较大风险隐患。社区相关负责人当即表态立整立改,并于当日上报了整改书面报告。3月14日,整改情况“回头看”发现上述问题未予整改。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陈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社区党委委员、居委会委员张利剑,笕桥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章列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笕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王永良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案例3
  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卓小强等3人工作不力,致使密接人员未及时转运问题。3月9日,仁和街道菜鸟网络仁和园区发生疫情,相关工作人员没有执行“流调溯源8小时内将密接人员转运至集中隔离点”的规定,未将被确认为密接人员的2名菜鸟物流员工及时转运,直至22小时后才安排转运,其中1名在转运途中被确诊,另1名转运至隔离点后被确诊。仁和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卓小强作为培训防疫工作人员的负责人,工作不到位,影响转运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受到诫勉处理;负责管理2名密接者的仁和街道区域发展办工作人员俞国平、平安建设办工作人员吴燕芬分别受到责令书面检查处理。
  (区委政法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