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我区去年交出亮眼“成绩单”,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522元、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983元
书写稳稳的幸福 昂首美美的向往
本报记者 熊程成
  去年,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任务新要求,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居民收入稳健增长,消费支出持续恢复,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居民收入稳健增长
  国家统计局开州调查队统计数据显示,去年,我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522元,比上年增长10.0%,增速高于全国居民0.9个百分点、全市居民0.3个百分点。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保持基本同步,全区经济发展成果更加普惠于民。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分城乡看,去年我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151元,比上年增长9.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8069 元,比上年增长11.4%,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速1.2个百分点,增速快于城镇居民2.0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20年的2.21:1降至2.17:1,全区收入再分配调节成效明显,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进一步缩小,向共同富裕目标加速迈进。
  收入高质量增长结构持续优化。按收入来源看,去年我区常住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7308元,比上年增长11.0%,增速居“四大收入”之首,增收“加速器”作用明显。人均工资性收入13843元,比上年增长9.7%,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47.3%,“稳定剂”作用发挥到位。
  居民收入结构持续优化。去年我区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1481元,比上年增长9.9%;人均转移净收入5890元,比上年增长9.5%,居民收入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增长转变的根基逐步夯实。
  消费支出持续恢复
  全区居民消费支出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持续保持恢复性增长,去年,我区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983元,比上年增长11.9%,高于可支配收入增速1.9个百分点。
  城镇居民消费增长快于农村居民。分城乡看,去年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7289元,比上年增长12.8%,高于可支配收入增速3.4个百分点,快于农村居民2.6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4781元,比上年增长10.2%,慢于可支配收入增速1.2个百分点。
  发展享受型消费增长快于生存型消费。从居民消费结构来看,去年我区常住居民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讯、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八大类”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分别为8096元、1961元、3731元、1683元、2243元、1610元、1298元、361元,其中交通通讯、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发展型消费分别比上年增长20.2%、17.0%、14.6%,生活用品及服务、其他用品及服务等享受型消费分别比上年增长11.1%、18.1%,吃、穿、住等生存型消费分别比上年增长9.9%、13.9%、7.4%。
  “我区发展型、享受型消费保持较快增长势头,恩格尔系数由2020年的39.3%下降到38.6%,全区居民消费支出结构持续优化。”国家统计局开州调查队相关负责人介绍。
  生活品质持续改善
  “随着收入不断提高和服务业快速发展,加之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我区居民服务性消费支出不断增长,逐渐成为居民新的消费倾向。”国家统计局开州调查队相关负责人说,从居民消费类型来看,去年,我区常住居民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含自有住房折算租金)6739元,比上年增长18.9%,人均商品性消费支出14244元,比上年增长8.8%。
  服务性消费增长普遍快于商品性消费,全区城乡居民生活品质持续改善。分城乡看,去年城镇居民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9316元,比上年增长22.4%,人均商品性消费支出17973元,比上年增长8.4%。农村居民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4204元,比上年增长12.1%,人均商品性消费支出10577元,比上年增长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