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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10日在重庆市开州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杨德伟
各位代表:
  我代表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极不平凡,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检察机关历经检察理念变革、职能体系重构、内设机构重塑,成功开启检察事业新的篇章。五年来,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和对重庆的殷殷嘱托,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融入检察履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担当作为,法律监督质效和司法公信力明显提升,检察温度深入人心,有力保障了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17年以来,共受理审查逮捕2014件2727人,决定和批准逮捕1529件1958人;受理审查起诉3535件5230人,提起公诉2759件4053人。办理公益诉讼案232件。开展刑事、刑事执行、民事和行政等检察监督共942件次。
  一、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开州建设
  我们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深入推进平安开州建设,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活动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从严惩治邪教犯罪,集中办理市检察院二分院辖区邪教类案件43件,起诉95人。严厉打击杀人、抢劫、强奸等“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批捕429人,起诉403人。重点惩治盗窃、诈骗、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658人,起诉1165人。依法惩治黄赌毒犯罪,批捕489人,起诉796人。突出惩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易发多发的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批捕75人,起诉154人。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持“是黑恶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一个不凑数”,批捕涉黑恶犯罪113人,起诉136人;对侦查机关以涉黑涉恶移送的21名犯罪嫌疑人,“摘帽”后以普通刑事犯罪提起公诉;向上级检察院、纪检监察机关移送“保护伞”线索27条,46名涉案人员受到处理。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与区公安局等单位会签文件7份,制发防止恶势力向校园渗透等检察建议4份,促进依法治理。
  ——持之以恒推进反腐败斗争。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力配合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按期转隶反贪、反渎和预防职能、机构及人员,积极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协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监检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形成惩治腐败合力。转隶前立案查办职务犯罪21人;转隶后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8人,提前介入引导调查18人,决定逮捕13人,提起公诉16人。
  ——积极服务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通过办案向相关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5份,促进堵漏建制。制发的全市首例针对业主委员会规范管理检察建议,用“法治药方”解决自治难题,被人民日报等媒体宣传报道。坚持用典型案例引领法治、促进治理,所办案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4件、全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例9件。
  二、紧紧围绕中心大局,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我们始终心怀“国之大者”,服务打赢三大攻坚战,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为全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坚定护航经济金融安全。倾力服务“六稳”“六保”,深入开展“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保知识产权、护知名品牌”专项行动,起诉串通投标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15人,起诉涉企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盗窃等犯罪37人,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37人,起诉知识产权犯罪9人。开展“全民反诈”“断卡”专项行动,起诉涉“两卡”犯罪9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民营企业重点岗位人员,依法不批捕23人、不起诉20人。办理的高某某侵犯著作权社区矫正监督案被市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件,谭某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不起诉案入选全市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十大典型案例,唐某某、张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被市检察院、市市场监管局、市烟草局联合评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典型案例”。
  ——依法助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制定《涉贫困户刑事案件办理规定》,联合区乡村振兴局出台《开展司法救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实施办法》。打击涉农惠农领域职务犯罪26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7人。通过支持起诉为764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医药费、伤残补助。办理的巫山镇盘龙村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抗诉案入选全市民事行政检察十大典型案件。真情帮扶大德镇,派出7名检察人员驻村帮扶,筹集帮扶资金291.6万元,消费帮扶20.7万元。
  ——竭力守护绿水青山。全力配合支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主动服务铁峰山国家森林公园违建整改与生态提升,协助区林业局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办理骗取国家拆迁清退资金案件4件,批捕6人。起诉打造“刑事+公益”办案模式,推动长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批捕6人,起诉16人。落实市“一、二、三号河长令”,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办理环保领域公益诉讼案161件,督促被监督单位复垦耕地217亩,恢复被污染水源地39亩,清理河道55公里,回收固体废物1.6万吨。督促案件当事人赔偿生态修复费110余万元。
  ——健全服务区域协同发展工作机制。围绕“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建设,优化检察服务供给。与开江、宣汉两县检察院签署《护航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建设检察协作共建协议》,并建立检察长联席会议制度。协同开江县检察院开展巡河行动,联合宣汉县检察院办理两地交界处群众饮用水源地保护、杨柳关红四军战壕遗址文物保护等公益诉讼案。
  ——全面融入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认真贯彻中央、市、区疫情防控各项政策措施,依法严惩涉疫犯罪,批捕1件2人,起诉5件6人。运用远程提讯等方式办案200余件,确保疫情期间检察工作“不掉线”。开展防疫医疗废物处置专项监督,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区林业局整治违法捕猎行为。守好本院疫情防控端口,始终保持疫情“零发生”。
  三、切实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我们着力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不断提升监督能力、拓宽监督渠道、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刚性,守护司法公正。
  ——刑事检察监督更加有力。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在区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立派驻检察室,监督侦查机关立案88人,追捕35人,追诉漏犯92人、漏罪72条;对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监督侦查机关撤案134人,监督纠正冤假案1件;对不构成犯罪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247人、不起诉116人;排除非法证据不起诉20人。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5次;发出刑事再审检察建议2件,获法院改判。依法维护“高墙内”的公平正义,受理在押人员及其亲属控告申诉21件,纠正刑期计算错误16件,纠正混管混押等违规行为23件,纠正脱漏管9人,监督收监执行8人。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78人。办理的3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优秀案件、全国检察系统精品案例。
  ——民事检察监督更加精准。以《民法典》指引检察履职,全面加强民事诉讼监督。共受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904件,办结872件。受理民事生效裁判、调解监督案件24件;提请市检察院二分院抗诉3件,法院再审改判2件。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法院采纳7件。对民事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68件,采纳64件。提出民事执行活动检察建议38件,全部获采纳。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协同公安机关侦破虚假诉讼案3件。支持民事起诉751件,协助农民工追索欠薪649万元。
  ——行政检察监督更加扎实。准确把握行政检察工作的职能定位和内涵外延,践行“穿透式”监督理念,从监督法院行政诉讼活动入手,既监督法院公正司法,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行政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件,提出行政非诉执行检察建议22件,对行政诉讼活动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5件,全部获采纳。办理的区民政局不当履行职责监督案入选全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典型案例,系全区首例依据检察建议撤销婚姻登记的案例。
  ——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更加有为。争取区委区政府联合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区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加强部门协作,与区法院、区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建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与损害赔偿制度衔接机制。聘请公益诉讼观察员65人。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4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3件。规范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办理“等”外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9件。办理的全市首例烟花危化品行政公益诉讼案,被市检察院评为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典型案例。
  四、积极践行检察为民,优质高效提供检察服务产品
  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用心用情用力为民办实事。
  ——用情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105人,起诉133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保护不庇护、宽容不纵容,批捕108人,不批捕85人;起诉174人,不起诉50人,附条件不起诉65人。积极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常态化、全覆盖开展教职工涉罪信息查询,11人受到调离、辞退等处理。帮助19名困境儿童变更监护人。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制度9项,建成第二批全国未成年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全市首个性侵害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中心。3件案件入选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典型案件,1篇“犯罪分析报告”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十大优秀涉未成年人犯罪年度报告。开展“莎姐”进校园等普法活动62场次,原创摄制的《“未”梦而行》微视频获首届“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微视频评选优秀奖”,《法外少年》警示教育片在全区学校、社区广泛播出,覆盖10万余人。
  ——用力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活动,运用检察建议督促监管部门开展过期冷冻食品和“水晶泥”专项清查,整改网络食品销售“两证”公示不全、药房未按规定分类储存药品等问题。依法严惩食品药品领域犯罪,起诉生产销售假药、伪劣产品犯罪15人。
  ——用心办好群众信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办结重复信访积案19件,办结刑事、民事申诉案170件。全面推行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累计接访1879人次,办理群众来信98件,化解矛盾纠纷319件。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组织公开听证、公开审查、公开宣告、公开答复76次。保持涉检群体性事件和到市进京非正常访“零目标”。
  ——畅通保障律师执业渠道。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就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会同区司法局建立检律协作互动机制,设置律师阅卷室、律师接待室,开通律师服务专线。让“数据多跑路、律师少跑腿”,服务律师网上阅卷111件。办理妨碍律师执业权利案4件。邀请律师参加公开听证、信访接待74次。
  ——彰显司法救助温暖。将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筛查贯穿到检察办案各环节、全过程,推动形成“应救助尽救助”,切实为困难当事人纾困解难。对遭受犯罪侵害且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11户建卡贫困户、5户低保户、7户因案致贫家庭给予司法救助金31.2万元。
  五、不断深化检察改革,优化检察权运行与监督
  我们全面贯彻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检察权运行更加集约高效,刑事司法政策执行更加坚决有力。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实行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建立检察官办案组和独任检察官两类办案组织,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检察官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作出决定、承担责任。入额领导干部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办案量占比23.4%。坚持放权不放任,全面开展案件流程监控和质量评查,对评查出的不合格案件、瑕疵案件记入检察官司法档案。
  ——有序推进体制机制改革。顺利完成人财物市级统一管理,建立与人员分类管理相配套、与办案责任制相匹配的职业保障体系,全面激发改革动力。实施内设机构改革,按人员编制设立6个检察业务部门、2个综合行政部室,减少5个内设机构;建立起批捕、起诉、诉讼监督一体化机制和类案集约化办理机制,将原来由两个科室分别负责的批捕、起诉职责,整合为“捕诉一体”模式,即同一案件批捕、起诉由同一办案组织、同一检察官负责到底。落实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效评价体系,达到程序优化、诉讼便捷、效率提升、当事人满意的效果,刑事“案–件比”由2019年的1:1.96下降至1:1.27,有效压减非必要办案环节。
  ——认真贯彻中央刑事司法政策改革。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长治久安的社会局面持续稳固,刑事犯罪结构发生重大改变,重罪案件不断下降,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轻罪案件明显增加。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化解矛盾,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对无社会危险性不批准逮捕468人,占提请审查逮捕总人数的17%;情节轻微依法不起诉785人,占审结审查起诉总人数的15%;起诉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及以下刑罚3127人,占起诉总人数的79%。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适用,案件适用率、辩护人及值班律师参与率、法院量刑建议采纳率逐年提升明显;截至2021年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90%,辩护人及值班律师参与率100%,法院对量刑建议采纳率97%。办理的廖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不批准逮捕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首批5起检察机关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典型案例”。
  六、更加注重自身建设,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铁军
  我们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以提升新时代法律监督能力为导向,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确保队伍政治过硬。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区委和上级检察院党组请示报告制度,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31件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深刻汲取邓恢林案件教训,深入整治“袍哥”文化、码头文化、江湖习气,持续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坚持以素能提升为抓手,确保队伍本领高强。用好用活线上线下学习培训教育,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岗位练兵、法律文书评比等活动,提升干警实务能力。6人入选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公益诉讼办案专业团队和监狱巡回检察、检察理论研究、检察宣传人才库,11人次被市检察院及二分院评为“业务标兵”“业务能手”“十佳检察官助理”“优秀检察官助理”。
  ——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确保队伍作风优良。接受并积极配合市检察院党组第二巡察组常规政治巡察,按规定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紧紧围绕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大任务”和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工作要求,建立8个工作专班,召开33次会议专题研究,制定1个总方案和12个子方案,环环相扣、压茬推进教育整顿。采取个人自查自纠,查摆整改纪律作风问题821条;集中评查、交叉评查案件795件,评查出不合格案件1件、瑕疵案件4件、一般性执法不规范问题398个,对6名办案责任人予以问责追责;推选2名干警获评“开州区十佳政法干警”;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结合,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15项。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如实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13条。开展检务督察43次。干警违纪违法“零发生”。
  七、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我们铭记“检察权源于人民、向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培育和提升规范用权、公正司法的行动自觉。司法公信力、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居全区政法单位前列。主动争取人大监督,向人大报告工作13次,提请任命检察员5人,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和调研检察工作52次,收集并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159条,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对公益诉讼、司法体制改革、诉讼监督等专题审议,切实改进和提升检察工作。广泛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区政协通报检察工作,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35次,让代表委员、人民群众“零距离”检视检察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布案件程序性信息5496条,法律文书3027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检察新闻365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我院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工人先锋号”“全国节约型机关”“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等国家级荣誉,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表彰集体一等功”,连续6年保持“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获得“重庆五一劳动奖状”“重庆市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等市级集体荣誉137项。个人荣获各级表彰271人次,其中二等功1人、三等功18人、嘉奖71人。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区政协和各位代表、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向大家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五年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只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才能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行;只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将检察履职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助推地方各项事业发展,才能确保检察工作行稳致远;只有坚持司法为民根本宗旨,综合考虑天理、国法、人情,用心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才能争取人心、民心,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只有坚持法律监督机关宪法定位,全面依法准确行使检察职权,才能凸显检察机关在国家监督体系建设中的价值功能;只有坚持把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坚持不懈加强自身建设,才能不断适应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新需要和人民群众新期待。
  过去五年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和收获,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党的要求、与人民的期盼还有差距和不足,主要在于:一是服务大局的思路还不宽,措施还不多;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仍不充分不平衡;三是法律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高层次、领军型人才短缺,信息化支撑不足,办案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持续加以改进,努力补齐短板。在此,我们也真诚希望各位代表委员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助推检察工作不断进步。
  未来五年工作思路和2022年工作安排
  今后五年,区检察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牢记“国之大者”,坚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和区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全面推进《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市委“27条具体措施”落地落细,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紧紧围绕全区“一极两大三区”发展目标,坚持“政治统领、履职精准、人才强检、品牌亮检、发展一流”治院理念和“固强补弱求极致、全面发展争一流”工作思路,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自身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走好新时代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赶考之路。
  2022年,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牢牢把握党的绝对领导这一最高原则,始终坚持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营造清朗政治生态。坚持讲政治和抓业务有机统一,在司法办案中落实和维护党的领导。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确保宪法法律正确实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把党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工作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二是牢牢把握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努力提供更高标准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贯彻新发展理念,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主动担当、能动履职。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开州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深化知识产权检察集中统一履职试点,推动“保知识产权、护知名品牌”专项行动见实效。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护航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围绕全面乡村振兴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部署,做实做优检察服务保障。
  三是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要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司法为民,扎实办好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案件。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推动“司法保护”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精准助力乡村振兴,用好司法救助政策,传递司法温度。落实“应听证尽听证”要求,进一步拓展案件办理公开听证覆盖面,加强释法说理,用心用情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四是牢牢把握检察机关在法治建设中的职责定位,切实维护执法司法公正与公信。进一步把监督重心放到提质量、增效率、强效果上来,以严格规范精准的检察监督,促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更有力有效。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入推进“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地落实。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实现政治智慧和法治方式有机结合。创新监督履职,积极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促进检察监督精准、高效。
  五是牢牢把握新时代法律监督能力的更高要求,坚持不懈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五个过硬”总要求,强化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能建设,做实检察人员业绩考核,激发工作活力。坚持不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常态化开展“以案四说”“以案四改”警示教育,强化“三个规定”监督落实,以“零容忍”态度纠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作风方面突出问题,努力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司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铁军,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各位代表,在新的征途上,法治的底色日益浓厚。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忠实履行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责,树立更高标杆,凝聚更强力量,守正创新、砥砺奋进,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