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入选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交流典型单位
本报讯(记者 余清英)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开展学习第三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典型经验活动的通知》,在各省推荐的基础上,选择了工作扎实、亮点突出、成效明显、具有引领作用的17个地市和43个县(市、区)作为第三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交流典型单位,我区位列其中。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党中央部署的一项农村重大改革。近年来,我区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聚焦重点、突破难点,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1274个,“空壳村”全部消除,131个村集体收入超5万元;农村“三变”改革试点村达到137个,临江镇福德村产权制度改革经验在全市推广。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党中央部署的一项农村重大改革。近年来,我区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聚焦重点、突破难点,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1274个,“空壳村”全部消除,131个村集体收入超5万元;农村“三变”改革试点村达到137个,临江镇福德村产权制度改革经验在全市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