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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聚集性会议和活动管控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有关单位:
  根据12月23日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从即日起,对各类聚集性会议和活动实施严格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控频次和规模。原则上不举办大规模聚集性会议和活动,能不开会的不开,能不办的活动不办,能线上办的不线下办,能缓的则缓。确需举办的,应严格将参加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
  二、从严把关审批。确需超过50人以上的会议和活动,应制定会议和活动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未经审批同意的会议和活动一律不得开展。
  三、严格防控措施。经批准举办的各类会议和活动,要严格执行健康监测、核酸检测、扫码测温、佩戴口罩、保持距离等防控措施。如会议和活动期间发生疫情,须及时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处置。
  四、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属地属事责任和行业主管责任,做到态度坚决、要求明确、问责严格,如出现问题,将依规依纪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具体责任人责任。
  本通知停止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中共重庆市开州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