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加强人大、政协和人民武装工作
  县委历来重视人大、政协工作,把加强和改善对人大、政协工作的领导作为县委的重要任务。1998年10月14日,县委发出《关于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随后召开人大、政协工作会议,要求各级党委进一步深化对新形势下人大、政协工作的认识,使人大、政协组织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
  县委不断改进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积极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尊重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把人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两次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工作汇报,每届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专题会议,讨论、研究人大工作的重大问题。县委主要领导负责联系人大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人大工作情况。县委有关工作会议都邀请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参加,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县委常委会、书记办公会,充分发挥人大的整体功能。2002年10月24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在市人大机关召开“直辖五年看开县人大”专题汇报会,总结、肯定了开县人大工作的经验。
  县委通过政协党组不断加强和改善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将政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县委、人大、政府领导联系政协工作制度。坚持每年定期听取政协党组的工作汇报,专题研究政协工作。对政协及其专门委员会提出的建议案、提案和形成的调查报告,要求党委主要领导或分工联系政协工作的领导亲自处理。认真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批评和建议。积极支持政协开展视察、调研活动和定期民主评议领导干部、部门行业作风活动。不断改善政协机关工作条件,积极为政协委员履行参政议政职责创造宽松的环境。
  县委历来重视武装工作,不断加强和改善党对武装工作的领导。县人武部自1986年6月由军队序列改归地方建制、1996年3月又转归军队建制,其间,均由县委书记任武装部党委书记。1997年重庆直辖后,县人武部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重庆市开县人民武装部”,人武部党委受重庆警备区党委和开县县委双重领导,县委书记兼任人武部党委第一书记。县委始终坚持党管武装原则,积极支持人武部加强自身建设、军事训练和开展拥政爱民活动。人武部在地方建制的10年间,县委、县政府除保障人武部所有经费开支外,还不断改善人武部基础设施条件,先后改建办公楼、民兵训练基地和宿舍,修建民兵武器仓库和民兵综合训练场。收回军队建制后,继续加大民兵训练基地硬件设施投入,并由县财政划拨30万元作为开办经费,于1994年9月组建开县民兵工兵团,1999年7月又拨款组建重庆陆军预备役高射炮兵师第4团五七高炮第2营,此后逐年按要求如期划拨所需经费。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人武部在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抗洪抢险、支援地方经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区委宣传部党史办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