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涉嫌袭警罪被刑拘
本报讯(记者 李泉)3月17日,白鹤街道居民刘某因与某建材厂存在经济纠纷,将自家车辆堵在该厂大门,影响其正常生产。白鹤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立即到达现场,依法口头传唤刘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但是刘某拒不配合民警工作,并将民警踢伤。
案件发生后,区公安局立即启动维权工作机制,治安支队对案件介入调查,督查支队全程督办。现刘某因涉嫌袭警罪被我区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据了解,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其中袭警罪独立成罪,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提醒,法律尊严不容挑战,民警执法权威不容亵渎。每一个公民都应尊法、学法、守法,面对民警执法时要理解、支持并积极配合,切勿以身试法。对于任何辱警、袭警行为,我区警方始终坚持“零容忍”,坚决依法打击,绝不手软。
案件发生后,区公安局立即启动维权工作机制,治安支队对案件介入调查,督查支队全程督办。现刘某因涉嫌袭警罪被我区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据了解,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其中袭警罪独立成罪,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提醒,法律尊严不容挑战,民警执法权威不容亵渎。每一个公民都应尊法、学法、守法,面对民警执法时要理解、支持并积极配合,切勿以身试法。对于任何辱警、袭警行为,我区警方始终坚持“零容忍”,坚决依法打击,绝不手软。